本报讯(记者 吴柳燕 通讯员 李子杰)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出台新方案,就2007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作出多项调整。另外,我市在藤县、苍梧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把岑溪市也列为试点。 根据自治区出台的新方案,今年各级财政将增加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补助金额由原来的45元增加到50元。其中,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分别补助20元、11元、3元、6元。新方案规定,今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用药范围,由现行的650种增加到1027种。其中,头孢拉定、莫西沙星等抗生素药,以及干扰素、转移因子等调节免疫功能药物,也列入报销用药范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炎、甲亢、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以及结核病现症患者等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可按病种纳入住院报销范围。CT、彩色B超等必要的医学检查,也纳入报销范围。 此外,新方案还提出进一步简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手续。从今年起,取消逐级转诊手续,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苍梧县各镇和藤县大部分乡镇,将启用全新的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农民在出院时就可以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市卫生局的有关负责人说,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新方案不但进一步扩大了农民受益的范围,而且简化各种手续,使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保障和实惠。 据了解,在2006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藤县至今共有44.8万人次获得住院、门诊、体检及大病救助等各类报销1875万多元,苍梧县共有7.77万人次获得各类报销552万多元。目前,藤县和苍梧县已基本完成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登记,分别有63.85万人和36.35万人参加明年的合作医疗,分别占当地农业人口的75.09%和70.74%。岑溪市定于2007年1月启动试点工作,并在3月底前完成缴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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