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默) 随地吐痰、乱停放机动车、随意张贴小广告……此类有损公共形象、公共秩序的行为者,将会面对数额不等的罚单。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依法对“五乱”行为进行全面治理。会议决定,我市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发出《梧州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行为的通告》,从明年1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出的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持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我市将对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行为开展全面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制定了《梧州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行为的通告》。通告详细规定了对“五乱”行为的罚款幅度,对在道路乱摆卖、跨门槛经营,机动车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随意倾倒垃圾,在城市建筑物乱涂乱画,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将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处罚。 市长余远辉,副市长李宁波、竺坤松、谢迺堂、刘可出席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刘永恒出席了会议。 余远辉指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决定,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前一段时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开展城乡清洁运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容市貌有了很大的变化,市民的素质也在逐步提高。下一阶段,我市还要加大力度,对“五乱”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但罚款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要让大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梧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余远辉强调,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是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考验和检阅,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治理“五乱”行为,全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开展,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梧州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执法准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坚决治理“五乱”行为的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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