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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集中招投标中
一些医院越轨招数多

(wzrb.gxnews.com.cn 梧州日报 2006年11月28日16:44:27)

 
     
 

    据新华社杭州11月25日电(记者谢云挺) 一些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有意规避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政策。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和一些医药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揭露了目前一些医疗机构规避政策的种种招数。
    一是强行索要让利款。浙江某市的一些医院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向中标的医药企业主动索要让利款,由于浙江省纠风办、省卫生厅的及时制止,一些医院见直接索要不成,便采取了克扣应付款的办法,将让利款从应付款中强行扣除。
    二是变相提出要求。在药品集中招标中,由于同样的品种会有多家甚至十多家企业中标,一些医院在采购中标药品之前,想出了向中标企业发调查表的方式,表面上看是尊重企业意愿,实际上借调查反馈试探企业给医院多少好处,对医院提出的要求是否给予满足,谁给医院的好处多就选购谁的中标药品,以此规避执行有关规定,达到迫使中标企业同意的目的。
    三是故意拖欠货款。按照规定,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但是六部委的规定从2004年实施以来,由于国家无制约拖欠货款的措施,造成浙江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故意拖欠货款现象,有的医院甚至以拖欠货款相要挟,向医药企业提出苛刻的费用要求,不同意就让货款一拖再拖,让医药企业不堪重负。这样一来,迫使一些医药企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向医院单位和个人进行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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