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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
建议尽快出台企业破产法

(wzrb.gxnews.com.cn 梧州日报 2006年08月28日17:43:35)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齐中熙、刘晓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日分组审议了修改后的企业破产法草案,参与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草案经过几次审议修改后,修改得比较细致,已具可操作性。
    早在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企业破产法(试行)。新的企业破产法草案1994年开始起草,并于2004年6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些委员认为,原企业破产法(试行)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部新的破产法应尽快出台。
    侯义斌委员表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辉煌成就,新破产法的正式推出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达到更加成熟的程度。另外,1986年出台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已不适应目前我国企业组织的实际情况,难以操作,也缺少挽救企业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应条款。近年来,我国的破产案件大幅度上升,这对企业破产法律的需求显得更加突出,应该尽快出台一部面向各类企业的破产法。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以及如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是本次草案审议的一个焦点,一些委员对此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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