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并推出六项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目前,全市共清理涉农收费项目26个,促进减负效果明显。 一是落实责任制。各级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政策规定引发的恶性案件、事件,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落实减免税政策。各县(市)区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特别是全面落实减免农业税及对种粮农民实行的直补政策,200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订单收购粮食直补2.5万吨原粮,250万元补贴款已全部足额补贴给农民。实施免征农业税政策后,各地已清退完2005年已收的税款1172.6万元,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生产积极性。 三是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各县(市)区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涉农收费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审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涉农收费项目26个。同时,各涉农收费部门都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各类服务性收费项目价格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对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生、民政、公安、供电供水、生猪屠宰、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几个方面收费进行专项治理,收到了显著成效。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政策,全市合计免收学杂费4273.895万元。各涉农收费部门实行亮证收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统一开具自治区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做到合法、合理收费,有效防止了“三乱”现象和农民负担反弹。 五是加大对农民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县(市)区减负办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上级转办信访件中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做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凡是上级转办的案件和下一级上访的信件,都能按时上报结案。今年上半年,全市上访信件16起,查处结案16起,案件同比大幅度下降。 六是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加强对村级集体面向农民筹资投劳的监督管理,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办好村组集体的公益事业。 (纠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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