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在市工商局了解到,2006年第二季度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人来电咨询326人次,投诉143件,同比下降108%,处理143件,处理率为100%,投诉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7.54万元。 质量问题仍是投诉重点 徐先生在市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买回几天就出现了故障,第一次维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又进行了第二次维修,维修后,冰箱正常运转了一段时间后又出现相同故障。徐先生认为在商品三包有效期内,经过了两次维修都不能正常使用,要求更换一台同类型同型号的电冰箱,但商家却不同意,只同意更换电路板及免费维修。协商不成的徐先生到消协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的工作人员积极帮助消费者进行调解,向商家反复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商家最终按照国家《部分商品三包规定》,给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电冰箱。 据分析,第二季度受理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65件,占总投诉的45%,同比下降141%,其中以家电、服装、日用品和移动电话的质量投诉为主。 商品房投诉成新热点 自己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商品房,居然被房产商抵押给了银行,这么一件不可思议“一女嫁二夫”的事情,发生在消费者刘先生身上。刘先生气冲冲来到消协进行投诉。原来刘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发现自己所购的商品房已被房地产商抵押给了银行,刘先生勃然大怒,希望消协帮忙解决这一问题。最后,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刘先生房屋产权问题得到了解决,而房产商则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部分投诉双方协商解决 陈先生在某食庄消费,电话投诉该食庄的服务态度较差,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食庄负责人向陈先生赔礼道歉;某女士在河西某餐馆消费,餐厅上的一个菜里有葱,但消费者不吃葱,由此引发消费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同意自行解决;李先生在某家具城订购了一款床,由于厂家反馈信息不及时,厂家已没有这款家具,家具城进不到货,经协商,李先生同意另外订一款床,但商家要求补100元货款,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双方发生纠纷,并投诉至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各让一步,李先生补50元给家具城。 (邓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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