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爱清 通讯员 苏江) 7月18日,我市郊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976.73分的高分(满分为1000分),通过了自治区级竣工整体验收。 市郊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于1999年8月开始实施,市电业局负责10千伏及以下工程的设计、施工。经历了五年多的紧张施工,至2005年12月,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行,完成投资2834.13万元。通过市郊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我市原郊区范围新建10千伏线路172.44千米,新建0.4千伏配电台区249个,配变容量18760千伏安;抽水排灌工程项目完成121个,0.4千伏及以下线路共计506.29千米,“一户一表”改造17932户。 在改造郊区农村电网的同时,市电业局对原郊区农村电力体制进行了改革,原郊区三个镇电管站农电管理业务及人、财、物划归该局统一管理,城郊全面实行同网同价,原郊区范围内实现了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 ,以及统一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五统一”,8万郊区群众在这次农网改造中受益。 据了解,我市郊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10千伏及以下工程,通过采取适当增设变压器台区,淘汰高耗能配变,配电变压器基本迁移到负荷中心,增大导线截面,缩短供电半径等措施,提高了农村电网的电能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线路损耗降低,使农民的实际到户电价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农网改造前,郊区农村平均到户电价每度为0.8元左右,一期改造后实行“过渡电价”并抄表到户的电价为每度0.518元,平均到户每度电价下降了0.282元。二期农网改造后,全面执行“两改一同价”电价,到户电价每度0.522元,实际每度下降了0.278元。对比网改前农村生活用电量不变计算,每年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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