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 默)5月2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年至2020年)进行评审。专家组成员及我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了编制单位市国土局和广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所作的详细说明,并审查通过了该规划。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曹国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剑参加了评审会。 评审会上,曹国生传达了全国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现场会的会议精神,并对梧州市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曹国生指出,目前已进入汛期,梧州是我区地质灾害高发区之一,必须抓紧进行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下一阶段,一是抓好地质灾害预案的落实,做到相应的准备工作;二是加强预报工作,建立、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相关的责任;三是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四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五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工作,加强协调,信息共享,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刘剑指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是我市城市建设“一号工程”,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听取、研究专家的意见,根据有关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各城区以及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重点隐患区的责任人,加强监测、巡查,并马上制订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拆迁计划。规划经过政府审批后,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按规划要求抓落实。
相关链接:《广西梧州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年至2020年)适用范围为市区,即万秀区(包括旺甫镇)、蝶山区(包括夏郢镇)、长洲区(包括倒水镇)以及苍梧县城龙圩镇,总面积约1147平方公里。规划的总目标是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掌握市区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序,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应急与处理机制。到2020年,全市区危害严重地质灾害要基本得到综合治理,建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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