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丽 王 颖
现代通讯业的发达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好处,但当交流越来越便捷的时候,麻烦却不期而至。虽然我们不喜欢被打扰,一些陌生的电话仍然不时闯入我们的生活,而且电话那端的陌生人还对我们的情况了如指掌,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等一应俱全。在接到熟悉你的陌生人打来的推销、促销电话时,你曾否疑惑自己的信息为何会泄露出去? “你不认识我,我却知道你!” “你怎么会找到我的?”刘女士最近在南昌市贤士一路家中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时非常惊讶。电话那头却说:“您不认识我,我却知道您呀。”当对方在电话中报出刘女士的家庭住址、年龄、学历、月收入甚至身份证号码时,她在电话中竟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你从哪里拿到这些信息的?”每一项信息都是真实的!面对刘女士的提问,陌生人闪烁其辞,只是不断向刘女士推销他们公司的保险产品。 在南昌市一家媒体工作的魏先生于2004年底买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刚刚办完手续后就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陌生人称自己是装修公司的业务员,问魏先生的房子打算什么时候装修,并称自己可以给他优惠。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魏先生便不断接到类似的电话,电话内容也大同小异:“我是某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员。请问你购买的房子打算装修吗?” 魏先生说,在接到第一个电话时,他就感觉非常奇怪,家里的电话号码、地址等信息,这些人是怎么知道的?他曾问过这些陌生人,但没有人肯正面回答。不久前,有个陌生人终于透露说,是他们公司的客户资料库中有关于他个人信息的详细记载。但魏先生压根就没听过陌生人所说的装修公司,也就不可能在那家公司留下自己的任何信息。 和魏先生相比,在南宁工作的赵小姐的遭遇更加让人费解。赵小姐刚在医院产下小宝宝,就接到了一个祝贺电话。打电话的首先恭喜她生了一个儿子,而且还能准确地知道宝宝的体重!接着就自称是一家影楼的工作人员,兼做胎毛笔、宝宝手脚掌印等业务,希望赵小姐接受他们的服务。 北京的王小姐也有过这种“奇遇”。参加过一个圣诞派对后,单身的王小姐就接二连三地接到“红娘电话”,几个婚介公司轮番向她推介自己组织的联谊活动。“婚姻状况本是很隐私的事情,这些婚介从哪儿知道我未婚还有我的电话,真让人又费解又厌烦。”王小姐不满地说。 个人信息是如何获取的? 这些打电话拉业务的人何以如此神通广大?他们是从哪里得到潜在客户的个人信息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披露,根据现在的行情,获取客户资料可以有几种方法:与开发商关系密切的可直接拿到名单,象征性地支付一点费用或者免费;中介机构或装修公司主动和房产公司的销售部取得联系;一个楼盘销售完毕后,有些房地产公司会和临时聘用的售楼小姐解除雇佣关系,一些企业就可从这些售楼小姐手中得到信息;从一些专门收购和买卖个人信息的“生意人”那里买来一些潜在客户的个人资料。 除此之外,市民们自己其实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泄露自己的信息:参加市场调查、购物时,在求职或成为某俱乐部会员时,甚至就是填写考试报名表,都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一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把他们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信息搜集公司或个人。 谁来保护私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学历、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电话、E-MAIL)、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指纹、血型、病史等。就内容而言,个人信息属于私人秘密;就性质而言为隐私,外人不得侵犯。 原本不想为外人所知的个人信息,却被人明码标价地公然叫卖,谁看了都免不了愤怒。个人信息大多与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这些资料被其他人或组织搜集以后,被用在何处、如何使用都成了未知数,且极有可能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用来谋求商业利益,有的甚至还用来做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相悖的事情。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唯一的相关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涉及到了关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那么究竟应该由谁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是政府,还是有关机构,或是公民个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卢建平最近在“人权入宪与人权法制保障"理论研讨会上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属于人权保护的一部分,公民在平时办理各种手续时难免要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而一些单位把客户的个人信息出售或透露出去是一种侵权行为。” 法律界人士呼吁,个人隐私权屡屡被侵犯的现象亟待引起多方重视。除了相关部门应及时填补监管空缺之外,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披露个人信息,留下隐私权被侵犯的隐患。一旦此类现象发生,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为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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