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梁 燃放烟花鞭炮虽然是我国人民欢度春节的传统习俗,噼噼啪啪,火树银花,五光十色,确实为节日增添了不少喜庆热闹的气氛。可是,历年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燃放烟花鞭炮,弊大于利,对社会、对市民生活会造成诸多危害:一是对人身造成伤害。每年春节期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人被烟花炮竹崩伤眼睛而不得不被摘除眼球,或者被炸伤手脚,甚至被炸断手指;二是严重污染环境。燃放鞭炮的噪声常常高达110分贝,几乎接近高射机枪近距离发射的声音,使人心烦意乱,暴躁不安;三是容易引发口角、纠纷,影响安定团结;四是造成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因此,为了消除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鞭炮带来的巨大隐患,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许多城市就相继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地方法规。我市人民政府颁布了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炮竹的规定后,深受市民欢迎。 可是,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市总有一些人无视政府的禁令,随意燃放烟花炮竹,春节期间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对此,绝大多数市民颇有微词,但又无可奈何。鸡年春节又将到来,为了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温馨、祥和、安宁的春节,笔者呼吁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坚决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禁令,对那些违禁燃放烟花炮竹的人,依法处罚决不姑息,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巩固多年来“禁放”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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