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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文禁止的不得追究
市工商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保障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wzrb.gxnews.com.cn 梧州日报 2003年07月22日08:29:28)

 
     
 

     本报讯 梧州市拉开三百项目大会战序幕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积极措施,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优化服务,日前,在继六大措施出台后又制定了三个规范,以保障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市工商局全面完善收费项目公布制度,严禁向企业、个体户乱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对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收取;坚决禁止不合理的摊派活动,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和个人购买商品和接受有偿服务。严格规范罚款行为,杜绝以创收为目的的罚款。

    二是规范检查行为。对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一律取消,如确有需要的,要报请局党组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实行执法持证检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执法证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避免多头和重复检查。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企业或者个人的行为,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文禁止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追究。在执法过程中,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完善执法中的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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